考试科目及分值
招生专业(类)
美术与设计学类【设计学类(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产品设计专业)、绘画、动画】
1.色彩(静物,180分钟);
2.素描(人物头像,180分钟);
3.速写(人物动态组合,30分钟)。
每科满分100分,总分300分。
注:三科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
音乐表演
1.声乐演唱:自备曲目2首(美声、民族、通俗均可)(200分);
2.视唱(50分);
3.练耳(笔试)(30分);
4.乐理(笔试)( 20分)。
注:声乐演唱成绩为专业总成绩(并且视唱、练耳、乐理三科成绩之和不低于60分)
舞蹈表演
一试:
1.专业基本条件(形体、形象、气质)(50分);
2.专业基本能力(软开度、力量、协调感、弹跳、节奏感)(120分);
3.技能、技巧(跳、转、翻及个人特技)(20分);
4.动作模仿(10分)。
二试:
1.舞蹈组合或剧目表演(90分);
2.口试(语言表达能力)(10分)。
注:一试、二试各科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。